2018 年 3 月 15 日,甲(住 A 市 C 区)、乙(住 A 市 C 区

考试题库2022-08-02  15

问题 2018 年 3 月 15 日,甲(住 A 市 C 区)、乙(住 A 市 C 区)二人在 A 市 D 区某酒吧因琐事斗殴,二人均受伤,事发后,当地派出所警察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罚款 400 元,对乙罚款 200 元,甲不服,向  A 市 D 区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对甲、乙二人分别作出了罚款 200 元和 100 元的处罚决定。若甲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做法符合规定的有(   )。A.应将乙列为共同被告B.可以将乙列为共同被告C.可以将乙列为第三人D.应要求乙提供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E.应将乙列为共同原告(3)

选项 A.应将乙列为共同被告
B.可以将乙列为共同被告
C.可以将乙列为第三人
D.应要求乙提供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
E.应将乙列为共同原告(3)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当事人。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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