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4月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一批上月从一般纳税人手

admin2022-08-02  21

问题 某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4月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一批上月从一般纳税人手中购入的原材料丢失(已抵扣过进项税额),账面成本24.65万元(含向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运费4.65万元),取得直接负责人赔偿金额5万元,该地板厂的损失已经得到税务机关的审核和确认,该地板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损失为(   )万元。A.20B.22.67C.27.67D.19.65

选项 A.20
B.22.67
C.27.67
D.19.65

答案 B

解析 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原材料丢失,进项税额不能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的,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发生的损失,应按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该地板厂可在税前扣除的损失=24.65+(24.65-4.65)×13%+4.65×9%-5=22.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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