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 月 2 日 , 甲向乙发出函件称 :“ 本人欲以每吨 5000

免费题库2022-08-02  1

问题 2021 年 1 月 2 日 , 甲向乙发出函件称 :“ 本人欲以每吨 5000元的价格出售螺纹钢 100 吨。如欲购买,请于 1 月 10 日前让本人知悉。”乙于 1 月 3 日收到甲的函件,犹豫再三,于 1 月 9 日晚回函表示愿意购买。由于没有加急处理,乙的回函按照正常投递流程于 1 月 11 日到达甲处。因已超过 1 月 10 日的最后期限,甲未再理会乙,而将钢材另售他人。乙要求甲履行钢材买卖合同。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甲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B.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信赖利益损失C.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权以承诺迟到为由撤销要约D.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合同

选项 A.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甲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
B.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C.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权以承诺迟到为由撤销要约
D.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合同

答案 A

解析 乙虽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发出时间过晚,按照通常情形无法及时到达甲。本案属于承诺的“迟发”,除非甲及时通知乙该承诺有效,否则应作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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