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财务会计
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
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
资格题库
2022-08-02
66
问题
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4%。甲公司财务部门经理关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2016年10月10日,梁某请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以保证合同无效为由拒绝。2016年12月1日,梁某调查发现,周某于2016年1月1日将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赠送给亲戚郑某。2017年1月20日,梁某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行为,郑某抗辩:(1)自己不知道周某无力清偿欠款,属于善意第三人,梁某无权请求撤销;(2)自2016年1月1日赠与行为发生至梁某起诉,已经超过可以行使撤销权的1年法定期间,梁某无权请求撤销。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问题1】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2】郑某抗辩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问题3】郑某抗辩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合法。根据规定,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2.郑某抗辩理由(1)不成立。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不论第三人是否善意,债权人均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郑某抗辩理由(2)不成立。根据规定,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而非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在本题中,梁某知道赠与行为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20日起诉时未逾1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tihaiku.com/caiwukuaiji/394440.html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会计的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职称分类
中级会计的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
相关试题推荐
2019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双方未约定借期内是否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债权人转让
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
2015年3月5日,田某、蔡某、王某、陈某投资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
2016年8月8日,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各出资250万元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7年,周某、马某和秦某共同投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周某出
甲的父亲生前收藏有一幅徐悲鸿书画真迹,2015年1月甲的父亲去世之后,甲继承了该
甲向乙借款200万元,丙作为保证人,借款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A.丙未按
下列各项法律规范中,属于确定性规范的是( )。A.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
随机试题
Identicaltwinspossessexactlythesamesetofgenes.Yetastheygrowolde
Everysooften,lateatnight,DavidWoodlandstealsawaytothedenofhis
Livingisrisky.Crossingtheroad,drivingacar,flying,swallowingana
对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进行外观检査,检査探测器表面是否有污渍、划痕磨损,如果破损严
A注册会计师计划测试X公司2011年销售交易的实施截止测试。对X公司实施销售交易
从测量平面直角坐标系的规定判断,下列中哪一项叙述是正确的? A.象限与数学坐标
贷款项目评估是以客户的立场为出发点,以提高客户的经营效益,在剔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将企业连续几个会计期间的财务比率进行对比,从而分析企业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描述的是
男性,35岁.半年多来持续黄疸伴皮肤瘙痒,查体见巩膜、皮肤明显黄染,肝肋下3cm
营养不良,并发腹泻、呕吐时,均可导致以下的水,电解质紊乱,但除了A.低血钾症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