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务员面试备考:专岗专训-银监会系统概述

资格题库2022-08-02  40

问题 2016年公务员面试备考:专岗专训-银监会系统概述

选项

答案

解析 2016年国家公务员面试首批面试名单已经发布,而且外交部也发布了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公告,可以说国考面试迫在眉睫。然还是那句老话知己知彼方能战不殆,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银监会系统概述。

  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全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于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设立了36家银监局,于306个地(市)设立了银监分局,于1730个县(市)设立了监管办事处。银监会成立时间在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对银行业进行审慎的监督和管理,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首先,由于银行业是一个高度依赖负债经营的行业,其经营中潜伏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其次,银行业经营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一家银行的经营成果不仅与银行的股东和从业人员有关,还常常涉及社会公众;最后,由于可以吸收存款并发放贷款,具有货币派生功能,对国民经济稳定有重要的作用,是一个具有天然的脆弱性并对民生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业,是政府重点监管的行业。(备注:银监会成立的必要性,可用于帮助考生作答职位理解类的题目或者金融监管专业方面的题目。)

  (一)监管目标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二)监管理念

  1、“管风险”,即坚持以风险为核心的监管内容,通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风险进行跟踪监控,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

  2、“管法人”,即坚持法人监管,重视对每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金融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并通过法人实施对整个系统的风险控制;

  3、“管内控”,即坚持促进银行内控机制的形成和内控效率的提高,注重构建风险的内部防线;

  4、“提高透明度”,即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通过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和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三)监管对象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两大类。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

  由银监会负责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四)监管经验

  必须坚持法人监管,重视对每个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必须坚持以风险为主的监管内容,努力提高金融监管的水平,改进监管的方法和手段;必须注意促进金融机构风险内控机制形成和内控效果的不断提高;必须按照国际准则和要求,逐步提高监管的透明度。

  (备注:以上内容可作为答题素材,考生在阅读后可自行归纳概括,用于回答自我介绍、为何报考银监会等人岗匹配的题目,也可用于回答谈谈银行监管的重要性和意义等专业性较强的题目,甚至是一些英语试题,比如How do you think about CBRC?)

  二、银监系统机构及职能

  (一)银监会职责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备注:划线部分是银监会的重要职责,银监会监管金融机构的主要手段,即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监管谈话、信息披露监管等。)

  (二)银监会内设机构(主要机构)

  1、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银监会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事项的督办、公文处理、新闻宣传与发布、政务信息采编、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信访、档案、保密、印章管理、金融机构许可证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2、法规部:拟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议;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监督、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开展银行业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法制教育和宣传。

  3、研究局:调查研究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国际银行监管制度、理论和实践,参与国际银行业监管政策和规则制定工作,对我国银行监管体系建设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宏观和微观审慎监管理论与实践;跟踪研究国际国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政策走向,及重点行业的风险变化;对我国相关银行监管政策、制度和手段进行跟踪分析和后评价。

  4、银行监管部: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监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有关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工作;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银行监管一部,负责监管国有商业银行;银行监管二部,负责监管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合作信用社;银行监管三部,负责监管外资银行;银行监管四部,负责监管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5、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负责监管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承办对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监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有关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工作;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6、合作部(负责监管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承办对农村存款类合作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规范管理,推动有关机构体制改革;拟定对有关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产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利率监管等制度,对其风险情况进行监控,督促其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拟定有关机构设置条件、业务经营范围、法人代表任职资格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7、科技监管部:负责银监会信息科技工作、信息化归口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监管;负责银监会信息化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8、创新监管部:协调银监会内部监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制定统一的业务创新审慎监管标准;制定业务创新监管的专业化操作规程,为会内监管部门提供专业化监管和协助;为会内监管部门对业务创新的持续监管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创新业务规则;参与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研究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及监管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监管策略;就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监管的相关情况与会外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调。

  9、融资担保部:承担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定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监管和风险处置。

  10、消费者保护局:研究国内外金融领域消费者(投资者)保护情况,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总体战略、政策法规,并对监管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协调推动建立并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服务、教育和保护机制,建立并完善投诉受理及相关处理的运行机制;统筹策划、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罚不当行为。

  11、案件稽查局:负责拟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的规则;组织、协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指导、督促银监会系统稽查工作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查防工作;指导、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12、处置办:参与制定、修订与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的政策法规;负责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向有关部门移送非法集资案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金融投资方面的宣传教育;负责有关处置非法集资方面的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承担与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相关单位的联络工作等。

  13、统计部:负责制定和完善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办法与银监会系统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建设和完善银行业监管数据信息系统;汇总和编制银行业各类综合监管统计报表;跟踪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对银行业的宏观性、系统性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推进银行业统计数据信息的披露与共享。

  14、财务会计部:研究拟定银行业会计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审核金融机构会计制度和业务核算办法,监督、指导、协调金融机构会计工作;管理银监会财务工作;管理银监会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工作;研究协调被监管机构收费工作。

  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职位特点

  (一)银监财经

  银监监管类职位,主要是承办对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监管工作。主要监管内容为: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监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有关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工作;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二)银监财会

  银监财会类的职位一般有两个去向:一个是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即日常财务会计核算、报表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编报等工作;一个是从事银行监管工作,在监管手段上依然为前面所提到的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工作等。因此,考生在关注自己专业要求的同时还要看清报考的是监管方向的还是财务管理方面的,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三)银监法律

  银监法律类职位,从事银行监管法律法规方面的工作。
地方银监局——根据银监会的授权,负责组织制定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本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辩、组织行政听证、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备案、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对本局有关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法律审查;协助地方政府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处置。

  (四)银监统计

  银监统计类职位,主要从事银行监管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监测等,信息调研以及文字综合等相关统计工作。(备注:银监统计类职位是银监综合的一种,由于专业设置上有明显要求,即限定统计学或应用数学等相关专业,且招录人数相对较多,因此需要引起广大考生的注意。)

  地方银监局——依托银监会监管统计监测平台,定期对辖内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资产业务、表内外业务等监管信息以及客户风险监管统计信息进行收集、处理、生成、反馈,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数据;结合银监会监管统计数据,撰写银行业运行情况与风险状况分析;按月编印《银行业监管统计月报》;负责对相关监管统计数据咨询、查询和信息披露等工作;承担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监管统计考核工作。
(五)银监计算机

  银监计算机类职位,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

  地方银监局——负责辖内信息科技风险监管的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案件防控工作;负责信息科技突发事件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局的电子化项目建设、科技服务及管理工作。

  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必备素质

  (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为民监管,维护国家荣誉、利益和金融安全。(备注:政治素养的体现)

  第二条遵守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关于银行业监管的方针政策和银监会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责。(备注:法律素养的体现)

  第三条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现代经济金融及其他相关知识,努力掌握银行业监管方法和技能,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备注:专业素养的体现——学习)

  第四条践行银监会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有效性,共同建设银行业监管文化。(备注:专业素养的体现——践行)

  第五条热爱银行业监管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通过实施有效监管,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权益。(备注:专业素养的体现——热情、服务)

  第六条接受社会公众和监管对象监督,努力改进工作,注重监管服务,维护银监会良好形象。(备注:专业素养的体现——服务)

  第七条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银监会保密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监管对象的商业秘密。(备注:道德素养的体现——保密)

  第八条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政纪律和银监会“约法三章”、“现场检查纪律”等会规会纪,清正廉洁;遵守银监会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备注:道德素养的体现。)

  第九条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恪守职业道德,培育个人品德和情操;文明办事,礼貌待人;倡俭抑奢,珍惜和有效使用监管资源。(备注:道德素养的体现。)

  第十条顾全大局,包容进取,服从组织,团结协作,共同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备注:道德素养的体现。)

  (备注:以上内容可作为考生作答的素材,用于作答职位理解或职位规划等题目。)
 (二)银监系统工作人员素养要求

  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我们不仅要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更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等。所以,考生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应在答题过程中着重体现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和文字综合能力等几个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1.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银监会工作人员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在坚持“依法,公开,公正,效率”的工作原则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保守工作秘密,无不良记录。以树立监管权威、提高监管有效性、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监管文化、推进政府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开拓进取银行业金融业创新为工作目标和原则。
2.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

  为尽快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银监会工作人员一定要不断给自己“充电扩容”,苦练“内功”,提高业务素质。为了提升专业素质,我们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系统地学习银监会相关的法律法规、专业技能知识,也要深入被监管机构调查研究。同时我们也应该注重深入地研究和掌握国内外银行监管与金融创新的最新动态,学习国际银行监管标准和风险监管技术,树立先进的银行监管理念,促进监管知识的全面更新。在本专业学精学透的基础上,逐渐向相关专业延伸,拓宽知识领域,扩大知识面,提高学习效率,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

  结合考生的专业和所报岗位,还需要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参考笔试):

  银监监管类侧重金融监管相关的经济金融知识,包括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知识、金融监管理论与实践、国际金融学等。

  银监财会类侧重金融监管相关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知识,包括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准则及其实务应用、财务管理及管理会计相关知识、审计相关知识等。

  银监法律类侧重金融监管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法学基本理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等。

  银监计算机类侧重计算机理论与实务,包括软件工程、信息系统架构、程序设计、网络技术应用、项目管理、数据库与数据挖掘分析、信息安全及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等。

  银监综合类——统计专业侧重统计学理论和实务,包括统计学基础、宏观经济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风险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等。

  银监综合类侧重金融监管相关的经济金融会计和综合管理等基础知识,包括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管理学、公共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学、法学、心理学等。

  3.心理素质

  一方面,要具有坚强的意志。银监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时常会遇到很多困难,所以工作人员要能勇敢面对困难,把处理矛盾作为锻炼自己的工具,在不断的解决矛盾中提高自己处理问题、解决冲突的能力。坚强的意志不是天生就有的,必须在不断的工作中反复磨炼,才能做到坚韧不拔。

  4.身体素质

  银监会监管工作是一项既要腿勤又要脑勤的管理工作。如果没有过硬的身体素质,工作起来力不从心,就难以胜任工作。因此,作为银监会的一名工作人员要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注意休息,劳逸结合,在平时注意饮食均衡的同时,多参与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5.文字综合能力

  在国考面试中,根据银监会岗位职责的不同,一般会招考监管类、法律类、统计类和IT类等工作人员,但是不论是哪个岗位几乎都要求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这里所说的‘读写技能’,首先就是足以应付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写作能力,也就是应用写作能力。”比如银监会相关文件的起草,是很多银监会工作岗位要求必须熟练掌握的,银监会工作人员要善于把工作和学习中的点滴体会记录下来,利用工余时间反复思考,加以归纳总结,形成自己的观点,并多作写作的练习,只有坚持勤学苦练,才会熟能生巧,运笔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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