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

免费题库2022-08-02  26

问题 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3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月10日甲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14年8月1日,乙将甲诉至法院。此时(  )。A.预告登记有效,但丙取得房屋所有权B.预告登记有效,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C.预告登记失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权D.预告登记失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选项 A.预告登记有效,但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B.预告登记有效,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C.预告登记失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D.预告登记失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乙于3月12日办理了预告登记,3月15日支付了全款,但是乙并未在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不动产登记,该预告登记失效。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甲,甲将房屋卖给丙,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丙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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