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4个月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分别为:
(1)4月份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为:1200万元;
(2)5月份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为:3510-1200=2310(万元);
(3)6月份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为:6950-3510=3440(万元);
(4)7月份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为:9840-6950=2890(万元)。
2.前4个月各月的价格调整金额分别是:(1)4月份的价格调整金额为:120*[0.17*(162/158)+0.67*(122/117)-0.84]=39.52(万元)。
(2)5月份的价格调整金额为:(2310+60+10)*[0.17*(175/158)+0.67*(130/117)-0.84]=220.71(万元)。
(3)6月份的价格调整金额为:(3440-110+30)*[0.17*(181/158)+0.67*(133/117)-0.84)=391.01(万元)。
(4)7月份的价格调整金额为:(2890+100+50)*(0.17*(189/158)+0.67*(141/117)-0.84)=519.20(万元)。
3.(1)6月份应扣预付款:(3440-110+30+391.01)*10%=375.1010(万元)。
(2)6月份应扣质量保证金:(3440-110+30+391.01)*5%=187.5505(万元)。
(3)6月份实际应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金额为:3440-110+30+391.01-375.1010-187.5505=3188.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