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的工作如下:(1)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2)进行调查、取证;(3)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4)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5)与承包人协商补偿额;(6)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决定;(7)签发索赔报告,并将处理意见抄送发包人;(8)若批准额度超过工程师权限,应报请发包人批准。
2.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如下:
(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发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6)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处理如下:
(1)遭受暴风雨袭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2)工程修复、重建的18万元工程款由业主支付;
(3)施工单位人员受伤医疗费与补偿金3万元由施工单位支付;
(4)施工单位在进场的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及停工损失、窝工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5)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d工期予以顺延;
(6)工程所需清理费用由业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