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

admin2022-08-02  38

问题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的情形有(  )。A.迟报或者漏报事故B.谎报或者瞒报事故C.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D.伪造事故现场E.事故发生后逃逸

选项 A.迟报或者漏报事故
B.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C.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D.伪造事故现场
E.事故发生后逃逸

答案 BDE

解析 2022教材P219;2021教材P214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还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其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
(2)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3)迟报或者漏报事故;
(4)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5)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6)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
(7)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8)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
(9)事故发生后逃逸;
(10)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
(11)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
(12)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
(13)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上述 (4)~(9) 条违法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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