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元件厂  某公司拟在工业园区建设一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A厂。电子元器件生产以硅

admin2022-08-02  41

问题 电子元件厂  某公司拟在工业园区建设一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A厂。电子元器件生产以硅片为基材,经氨水清洗,氢氟酸/硫酸蚀刻、砷化氢掺杂、硫酸铜化学镀等工序得到产品。其中掺杂工序和化学镀工序流程见图5-1。图5-1 掺杂工序和化学镀工序流程图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蚀刻废水、尾气洗涤塔废水、化学镀废水经预处理后进最终中和池,最终中和池出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预处理后的情况见表5-1。  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5.0×104t/d。目前实际处理能力为3.3×104t/d。接管水质要求为COD 350mg/L、NH3-N 25mg/L、TP 6mg/L,其他指标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及表4三级排放标准(氟化物20mg/L、Cu 2.0mg/L、As 0.5mg/L)。  氨水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中氨含量为0.02%,为降低废水中氨浓度,拟采取热交换吹脱法除氨,氨的吹脱效率为80%,吹脱出的氨经15m高排气筒排放(GB 14554—1993规定,15m高排气筒氨排放量限值为4.9 kg/h)。表5-1 废水预处理情况一览表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给出掺杂工序和化学镀工序废水、废气特征污染因子。根据项目废水预处理情况,判别A厂废水能否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说明理由。列出掺杂工序、化学镀工序废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处置要求。评价本工程采用的热交换吹脱法除氨废气排放达标情况。给出废气排放的控制措施。

选项

答案

解析 (1)掺杂工序废水特征污染因子:总砷(As)、氨氮(NH3-N)、氟化物;废气特征污染因子:砷化氢、氨、氟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
(2)化学镀工序废水特征污染因子:铜离子(Cu2+);废气特征污染因子: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根据项目废水预处理情况,A厂废水不能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理由如下:
(1)尾气清洗塔废水处理设施的排污口第一类污染物As。As浓度为1.0mg/L,其浓度不满足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As标准值0.5mg/L),所以A厂废水不能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化学镀废水中的Cu处理后浓度为5 mg/L,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的2mg/L,因此也不能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四种废水混合后TP浓度计算为13.6mg/L,大于接管水质要求的TP6mg/L,TP也不符合接管水质要求。TP浓度=(3600×20)/(1200+3600+120+360)=13.6mg/L。掺杂工序、化学镀工序废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处置要求如下:
(1)两工序废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分别含有砷和铜,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属于危险废物(除非产生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废物不具危险特性,即据相关标准鉴别后不属危险废物)应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处置。若产生的量较小或无技术能力处置的,应按相关标准规定建立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进行严格管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禁止与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专门危废处理部门处置,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两工序的污泥均为酸性污泥,处理前应进行必要的脱水、沉淀,使其达到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填埋要求》);对于判定为危险废物的污泥,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管理,包括产生、暂存、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等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1)本工程采用的热交换吹脱法除氨废气排放不达标。计算过程如下:热交换吹脱法除氨量为:1200×1000×0.02%×80%=192kg/d,工作时间按24h计,则废气排放速率为:192÷24=8kg/h。废气排放速率8kg/h>4.9kg/h的限值,说明该治理方案不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废气达标排放要求。
(2)废气排放的控制措施有:喷淋或碱水洗涤法、活性炭吸附法、生物脱除法、加高排气筒高度等。从清洁生产考虑,污染控制措施应从源头开始实施全过程控制,应通过改进清洗工艺,减少含氨废气、废水的产生,同时根据含氨废水污染特征选择更合理的废水处理工艺(如物化脱氮、生化脱氮、高级氧化等处理工艺),从根本上削减氨的排放。提升排气筒高度,但必须考虑厂界是否达到标准。针对废气,可采用简单的高空排放的方式做到达标排放,或者加装洗涤、吸收等处理工艺来实现达标排放,控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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