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井工煤矿于2011年10月经批准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期间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保

admin2022-08-02  68

问题  某井工煤矿于2011年10月经批准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期间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拟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8月获得批复,批复的矿井建设规模为3.00Mt/a,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装运工程和公用工程。场地平面布置由矿井工业场地、排矸场、进矿道路、排矸场道路等四部分组成。工业场地(含道路)占地40.0hm2,矿井井田面积1800hm2,矿井开采区接替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首采区为一采区,服务年限10年。  环评批复的主要环保措施包括:3台20t/h锅炉配套烟气除尘脱硫系统,除尘效率95%,脱硫效率60%;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600m3/d,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万m3/d,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排矸场,库容45.0×104m3,配套建设拦挡坝、截排水设施;对受开采沉陷影响的地面保护对象留设保护煤柱。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初步调查获知:工程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并按环评报告书与批复要求对受开采沉陷影响的地面保护对象留设了保护煤柱。试生产期间矿井与洗煤厂产能达到2.20Mt/a,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处理量分别达到480m3/d、8000m3/d,3台20t/h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建成投入运行,排矸场拦挡坝、截排水工程已建成。调查发现,2010年8月批准建设的西气东输管线穿越井田三采区。  环评批复后,与本项目有关的新颁布或修订并已实施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中,还需补充哪些工程调查内容。2.确定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生态调查范围。3.在本项目声环境验收调查中,应如何执行验收标准。4.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还需补充哪些工作。5.判断试生产运行工况是否满足验收工况要求,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中,还需要补充的工程调查内容有:
  (1)工程地理位置、地面工程平面布局、工程变更情况调查。
  (2)三个采区的工作面布设及留设保护煤柱布局情况。
  (3)煤矿办公及生活区。
  (4)选煤工艺,特别是洗煤废水能做到循环利用不外排。
  (5)输煤栈桥(或廊道)、煤炭转载点及其环保措施。
  (6)原煤堆存方式(或原煤仓)、精煤储存方式(或精煤仓)及外运方式(或外运道路)。
  (7)风井场地及其噪声治理设施。
  (8)移民安置区及其环境保护措施。
  (9)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效果及处理后的利用途径。
  (10)3台锅炉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锅炉除尘脱硫效率调查和测量。
  (11)西气东输管线穿越井田三采区的具体情况(包括位置、长度、埋深、地面设施及其环评、验收等)及本工程对其采取的保护措施。
  (12)矿井瓦斯回收利用情况。
  (13)保护煤柱的调查。
  (14)排矸场堆放方式及生态恢复方案,综合利用途径。
  (15)排矸场水土保持措施调查。
  (16)工程环境保护投资。
2.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生态调查范围具体如下:
  (1)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生态调查范围同环境影响评价时生态影响评价的范围一致。
  (2)应重点调查矿井首采区(一采区)、工业场地周边、运矸道路及运煤道路(或铁路专用线)两侧以及排矸场范围内的生态影响。
  (3)根据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措施确定的“工程建设范围”,对于本工程,考虑到西气东输工程,评价范围应纳入西气东输工程穿越三采区部分。
3. 在本项目声环境验收调查中,执行的验收标准如下:
  (1)不同行业验收规范中关于验收标准的要求不尽一致,但大多数验收规范均要求应执行环评时确认的标准。
  ①采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保部门确认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进行验收。
  ②以新颁布或修订并已实施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进行校核或达标考核。
  ③符合旧标准,又符合新标准,则通过验收;符合旧标准,但不符合新标准,则建议通过验收,但应按新标准要求进行整改。
  (2)如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要求,应根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所以对于本题,以声环境现行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作为验收标准也是正确的。
4.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中,还应补充的工作有:
  (1)工程占地的生态补偿。
  (2)首采区沉陷变形及生态整治。
  (3)各类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
  (4)排矸场的生态恢复计划及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5)井田土地复垦及生态整治计划。
  (6)厂区及企业运输道路的绿化情况调查。
  (7)对穿越第三采区的西气东输工程沿线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5.(1)本项目试生产运行工况满足验收工况要求。
  (2)理由:
  本项目试生产工况:2.2÷3×100%=73.3%,小于75%。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态影响类》及相关规定,对于短期内生产能力确实达不到75%以上的,在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情况下,可以进行环保验收调查,注明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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