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担的矿井地面主要建筑的施工进度安排见下图,其中C、F、J

admin2022-08-02  26

问题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担的矿井地面主要建筑的施工进度安排见下图,其中C、F、J都要使用塔吊,而施工单位仅有1台塔吊,业主要求全部工程必须在24个月内完成。工程进行4个月后,业主进行设计变更,要求增加一项N工作,该项工作在F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G工作开始前完成,该工作也需要使用塔吊,施工单位的塔吊属于租赁设备,应当尽量减少闲置时间。问题:(1)施工单位所安排的进度计划工期是多少?塔吊最少要闲置多少时间(2)增加工作N后,施工工期为多少?塔吊闲置时间是多少?(3)施工单位是否能向业主索赔?可索赔哪些内容?

选项

答案

解析 (1)施工单位所安排的进度计划应考虑C、F、J都要使用塔吊,其进度计划安排见下图, 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为A→B→F→H→K→M或A→B → N→F→K→M,工期为20个月,塔吊没有闲置时间。(2)增加工作N后,其进度计划安排见下图,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为A→B→C→F→N→G→K→M或A→N→G→I→K→M,工期为22个月,塔吊闲置时间为1个月。(3)由于施工单位完成该工程的实际工期为22个月,超过了业主规定的20个月,但由于工期延长是业主工程变更造成的,属于非承包商的责任。因此,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进行索赔。 可索赔的内容包括工期2个月,以及增加工作N所需要的费用和塔吊闲置1个月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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