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中标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合同工期18个月,合同价为固定总价。新建构

admin2022-08-02  35

问题 A公司中标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合同工期18个月,合同价为固定总价。新建构筑物,包括沉淀池和滤池等钢筋混凝土水池,采用现浇施工工艺。拟建水池距现有的建(构)筑物最近距离5.0m。其地下部分最深为5.6m;厂区地下水位在地面下约2.0m。施工项目部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含有基坑施工方案和水池混凝土现浇施工方案。基坑施工方案包括降水施工、土方开挖、边坡围护和沉降观测等内容。混凝土水池现浇施工方案包括模板支架设计及安装拆除,钢筋加工,混凝土供应、止水带、预埋件安装等。上报A公司审批时,主管部门要求增加内容。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一、质量监督部门例行检查时,混凝土供应商未能提供集料的产地证明和有效的碱含量检测报告,被明令停工整改;造成两周的工期损失和两万元的经济损失;事件二、考虑到锚索施工对现有建(构)筑物会有损坏风险,项目部将原设计锚固长度9m缩短为5.2m;并增加锚索数量。事件三、在确认施工区域地下水位普遍上升后,设计单位重新进行抗浮验算,在新建池体增设了配重结构。增加了工作量。问题:1.补充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的内容。2.就事件一中的工期和经济损失,A公司可提出索赔吗?为什么。3.分析并指出事件二中项目部做法存在的问题。4.事件三中增加的工作量能否索赔?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问题1.补充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的内容。
答: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方案应补充:混凝土的原材料控制,配合比优化试验、浇筑作业、养护等内容。
问题2.就事件一中的工期和经济损失,A公司可向建设方提出索赔吗?为什么。
答:A公司不能向建设方索赔。因为是A公司自身管理责任。A公司可向混凝土供应商索赔经济损失,是供应商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进场验收规定,向A公司提供集料的质量保证资料。
问题3.分析并指出事件二中项目部做法存在的问题。
答:事件二在技术决策方面存在问题:因现场施工条件变化,需要改变预应力锚索长度和间距,涉及设计变更问题,不能自作主张。
正确做法:施工项目部应通过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单位协商解决,由设计单位重新计算和验算,按照程序给出设计变更。
问题4.事件三中增加的工作量能否索赔?说明理由。
答:能提出索赔。
理由:因为施工区域地下水位普遍上升,重新进行抗浮验算,新建池体需要增设配重结构,所以增加了工作量,此为新增工程施工项目内容。依据工程索赔的规定:新增工程项目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均可索赔。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23840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