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堤体加高培厚、护岸施工、水毁区淤泥清理等。施

admin2022-08-02  58

问题 某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堤体加高培厚、护岸施工、水毁区淤泥清理等。施工招标文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编制。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护岸施工过程中,由于当地石料禁采,设计单位将抛石护岸变更为生态护岸。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推荐,将生态护岸分包给专业生产厂商施工。为满足发包人要求的汛前护砌高程,该分包人在砌块未达到龄期即运至现场施工,导致汛后部分护岸损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承包人认为发包人应直接向分包人提出索赔。事件二:由于异常恶劣天气原因,工程开工时间比原计划推迟,综合考虑汛前形势和承包人甲的施工能力,项目法人直接指定围堰工程由分包人乙实施。承包人甲同时提出将某段堤防土方填筑分包给分包人丙实施的要求,经双方协商,项目法人同意了承包人甲提出的要求,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求承包人甲对两个分包人的行为向项目法人负全部责任。事件三:在施工过程中,因工期紧急,承包人将水毁区淤泥清理工程拟进行分包,并将拟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报监理审核,项目法人审批。同时明确分包人应当成立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项目现场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水毁区淤泥清理的施工活动。事件四:在施工质量检验中,钢筋、护坡单元工程以及溢洪道底板混凝土试件三个项目抽样检验均有不合格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分别进行处理并责成其进行整改。事件五:2021 年10 月30 日,该工程通过了合同完工验收。施工单位及时向项目法人递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情况等有关内容。项目法人计划于2021 年11 月10 日前完成与运行管理单位的工程移交手续。【问题】1. 事件一中,施工单位在分包管理方面应履行哪些主要职责?对于发包人提出的索赔,承包人的意见是否合理?说明理由。2. 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水建管[2005]304 号),指出事件二中项目法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 事件三中,承包人须将拟分包单位的哪些资料报监理审核,项目法人审批?分包人成立的的项目现场管理机构中,除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之外,还有哪些人必须是分包单位人员?4. 针对事件四中提到的钢筋、护坡单元工程以及混凝土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情况,分别说明具体处理措施。5.事件五中,除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情况外,工程质量保修书还应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6.指出事件五中项目法人的计划完成内容的不妥之处。

选项

答案

解析 1. 施工单位在分包管理方面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1)工程分包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或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
(2)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并送发包人备案;
(3)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
(4)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或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对于发包人提出的索赔,承包人的意见不合理。发包人推荐分包人,若承包人接受,则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
2. 不妥1:对围堰工程的分包,项目法人直接指定分包人。
理由:对于指定分包,必须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指定分包人。
不妥2:项目法人同意承包人甲提出的要求。
理由:堤防土方填筑施工为主体结构施工,不得进行工程分包。
不妥3:协议中要求承包人甲对两个分包人的行为向 项目法人负全部责任。
理由:指定分包人乙直接对项目法人负责;堤防土方填筑为违法分包。
3.(1)承包人须将拟分包单位的名称、资质、业绩、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设备资源等情况报监理审核,项目 法人审批。
(2)除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还有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4.(1)钢筋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钢筋应当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
(2)单元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做,并经重新检验且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3)混凝土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溢洪道底板混凝土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质量保修的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费用;其他。
6.2021 年11 月10 日前完成与运行管理单位的工程移交不妥。 理由:应在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后 60 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完成工程移交手续。不满足工程移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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