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承担某水闸工程施工,施工项目部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

admin2022-08-02  37

问题 施工单位承担某水闸工程施工,施工项目部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其中,施工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施工围堰作为总价承包项目,其设计和施工均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为便于进度管理,技术人员对上述计划中各项工作的时间参数进行了计算,其中闸门制作与运输的时间参数为事件2:基坑初期排水过程中,发生围堰边坡坍塌事故,施工单位通过调整排水流量,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处理坍塌边坡增加费用1万元,增加工作时间10天,施工单位以围堰施工方案经总监批准为由向发包方提出补偿10天工期和1万元费用的要求。事件3:因闸门设计变更,导致闸门制作与运输工作拖延30天完成。施工单位以设计变更是发包人责任为由提出补偿工期30天的要求。问题:1.指出图1进度计划的工期和关键线路(用节点编号表示)。2.指出事件中,a、b所代表时间参数的名称和数值。3.指出事件2中初期排水排水量的组成。发生围堰边坡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4.分别指出事件2、事件3中,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简要说明理由,综合事件2、事件3,指出本工程的实际工期。

选项

答案

解析 1.计划工期:10+30+40+60+30+30+40=240d。
关键线路是:①→②→③→⑤→⑥→⑦→⑧→⑨。
2.a参数为最迟开始时间,数值为40;b参数为自由时差,数值为40。
3.(1)初期排水总量包括基坑积水量,抽水过程中围堰及地基渗水量、堰身及基坑覆盖层中的含水量,及可能的降水量等组成。
(2)事故的原因是初期抽水强度大,基坑水位下降速度过快,使基坑边坡渗透压力过大,进而造成围堰边坡坍塌事故。
4.事件2的工期与费用索赔不合理。原因:因为围堰设计和施工均由施工单位负责,总监审核施工方案不能解除承包人的责任。
事件3的工期索赔不合理。原因:虽然设计变更为发包人责任,但由于闸门制作与运输的总时差为40,变更延误的天数小于该工作的总时差,不影响总工期。
实际工期为240+10=2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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