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河道整治工程包括河道开挖、堤防加固、修筑新堤、修复堤顶道路等工作。施工合同约定

admin2022-08-02  149

问题 某河道整治工程包括河道开挖、堤防加固、修筑新堤、修复堤顶道路等工作。施工合同约定:(1)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20%,开工前支付完毕,施工期逐月按当月工程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2)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履约保证金代替;(3)当实际工程量超出合同工程量20%时,对超出20%的部分进行综合单价调整,调整系数为0.9。经监理人审核的施工网络计划如图所示(单位:月),各项工作均以最早开工时间安排,其合同工程量、实际工程量、综合单价见表。工程开工后在施工范围内新增一丁坝。丁坝施工工作面独立,坝基清理、坝身填筑、混凝土护坡等三项工作依次施工,在第4个月末开始施工,堤顶道路修复开工前结束;丁坝坝基清理、坝身填筑工作的内容和施工方法与堤防施工相同。双方约定:混凝土护坡单价为300元/m3,丁坝工程量不参与工程量因素变更。各项工作的工程量、持续时间见表1。[1]、计算该项工程的签约合同价、工程预付款总额。[2]、绘出增加丁坝后的施工网络计划。[3]、若各项工作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相等,分别计算第6、7两个月的月工程进度款、预付款扣回款额、应得付款。

选项

答案

解析 【1】签约合同总价=20×10+1×3+5×8+2×12+8×8+1.6×105+4×10=539(万元)预付款总额=539×20%=107.8(万元)【2】 增加丁坝后施工网络计划如图所示。【3】 第 6 个月完成的工程量:C 工作的 1/3,E 工作的 1/4,I 工作。相应工程进度款:1.8×8+0.3×8×0.9+2.3×8+0.2×8=36.56(万元)进度款的 30%:36.56×30%=10.968(万元)前 5 个月累计完成工程量:A 工作,B 工作,C 工作的 2/3,D 工作,E 工作的 1/2,H 工作。累计工程进度款:22×10+1.2×3+4.2×8+1.8×12+4.6×8+0.1×3=315.9(万元)累计扣回预付款:315.9×30%=94.77(万元)至本月预付款余额为:107.8-94.77=13.03(万元)>10.968 万元故第 6 个月预付款应扣回 10.968 万元应得付款:36.56-10.968=25.59(万元)第 7 个月完成的工程量:E 工作的 1/4,J 工作。相应工程进度款:2.3×8+0.03×300=27.4(万元)进度款的 30%:27.4×30%=8.22(万元)>预付款应扣回余额 13.03-10.968=2.062(万元)故第 7 个月预付款应扣回 2.062 万元应得付款:27.4-2.062=25.3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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