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隧道工程某合同段,招标文件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编制。

最全题库2022-08-02  28

问题 某隧道工程某合同段,招标文件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编制。签约合同价为8 000万元,工期为9个月。合同部分约定如下:(1)开工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累计进度付款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时开始扣回开工预付款,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中扣回,开工预付款在累计进度付款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2)月支付最低限额为500万元。(3)进度付款按月进行,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以合同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开工后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见表6-1。交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按规定缴纳了质量保证金。【问题】?1.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哪几种?2.计算开工预付款的数额。?3.开工预付款应从几月份开始起扣?几月份完成扣回?4.计算2月份、4月份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金额。?5.指出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和形式。

选项

答案

解析 1.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目标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2.开工预付款=签约合同价×10%=8 000×10%=800(万元)。
3.具体分析如下:(1)起扣分析。根据合同约定,累计进度付款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时开始扣回开工预付款。起扣点=签约合同价×30%=8 000×30%=2 400(万元)。3月份累计完成额=400+900+1 000=2 300(万元),未达到30%。4月份累计完成额=400+900+1 000+1 400=3 700(万元),超过30%。则开工预付款应从4月份开始起扣。(2)完成扣回分析。根据合同约定,开工预付款在累计进度付款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扣回完成点=签约合同价×80%=8 000×80%=6 400(万元)。6月份累计完成额=400+900+1000+1 400+1 300+1 200=6 200(万元),未达到80%。7月份累计完成额=400+900+1000+1 400+1 300+1 200+900=7 100(万元),达到80%。则开工预付款应在7月份完成扣回。
4.2月份完成额为900万元,1月份的完成额小于合同约定的月支付最低限额500万元,1月份未签发,应在该月一并支付,故2月份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金额=400+900=1 300(万元)。4月份完成额为1 400万元,累计的完成额为3 700万元。4月份应扣回的预付款=(3700-2 400)/8 000×100×2%×800=260(万元)。4月份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金额=1 400-260=1 140(万元)。
5.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与形式: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14天内缴纳,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分段结算。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3)目标结款方式。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即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4)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本案例第2问和第3问主要考查开工预付款的数额计算、起扣与完成扣回分析。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开工预付款金额一般应为10%签约合同价。材料(指主要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一般应为70%~75%,最低不少于60%。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1)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2)当材料、设备已用于或安装在永久工程之中时,材料、设备预付款应从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扣回期不超过3个月。已经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材料、设备的所有权应属于发包人。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监理工程师每月应签发的付款金额的计算。根据案例背景,进度付款按月进行,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以合同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在具体的计算时,注意预付款的扣回和月支付最低限额的限制。预付款的扣回金额=(当月累计已完成工作量-起扣点)/合同总价×100×预付款扣回比例×预付款额-上月扣回预付款。当月实际完成额小于月支付最低限额时,该月完成额不予支付并累积到下月。
本案例第5问主要考查质量保证金。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格的3%。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金额应符合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质量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发包人应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明确是否计付利息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在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且质量监督机构已按规定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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