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某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招标控制价500万元),在招标文

题库2022-08-02  27

问题 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某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招标控制价500万元),在招标文件中出现以下描述:(1)关于资格条件的描述。注册资金:本地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外地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本流域治理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2)关于投标人资信的描述。评标办法中对投标人资信的评价标准为:已与招标人合作过且未发生合同纠纷的投标人评为A等(百分制评价为90分),初次合作的投标人评为C等(百分制评价为70分)。(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4)关于现场踏勘的描述。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在此期间应某个投标人的请求,招标人陪同其考察了现场。【问题】1.对上述招标文件中的描述做出分析和判断。2.根据背景(2)的描述,如果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资信”权重0.03,评标基准价496万元,且每偏离1%扣1分,仅就“投标人资信”和报价得分做简要的计算和分析(提示:将得分分值换算成报价差异)。

选项

答案

解析 1.答案:招标文件中描述背景的分析和判断:
背景(1)显然具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缺乏公平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对类似工程经验的要求也不合理,类似工程经验是指工程规模、结构、技术特点与应用等的类似,考察投标人完成投标项目可行性,将类似工程限定在特定的范围也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背景(2)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不具备公平性,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未合作过的投标人直接判断“一般”,有“疑罪从有”的嫌疑,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规定,也违反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中“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规定。
背景(3)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明显偏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生效后不允许撤回,但提交不等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文件生效有特定的时间点,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只要在生效前撤回都是合法的,招标人无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背景(4)描述是正确的,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不是强制性条款。但应某个投标人请求陪同现场踏勘是错误的,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答案:根据背景(2)的描述,假定合作过的投标人为A,未合作过的投标人为B,则:
A“投标人资信”得分为:90×0.03=2.7(分)。
B“投标人资信”得分为:70×0.03=2.1(分)。
投标人A、B分差为:2.7-2.1=0.6(分)。
1分相当于工程造价额:496×1%=4.96(万元)。
投标人A、B分差折算工程造价额为:4.96×0.6=2.976(万元)。
按照背景(2)的描述,在其他指标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只要投标人A报价不高于投标人B报价的2.976万元,投标人A比投标人B具有更强的竞争力,相当于对已合作过的投标人的评标优惠和对未合作过投标人的歧视,显然这种评价标准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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