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2022年5月1日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在5月3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双方在

admin2022-08-02  28

问题 某工程2022年5月1日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在5月3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双方在5月20日办理工程交接手续,工程正式交付,后建设单位一直拖延竣工结算,7月1日施工单位以拖欠工程款为由向法院申请诉讼,工程款利息开始计算时间为(   )。A.2022年5月1日B.2022年5月3日C.2022年5月20日D.2022年7月1日

选项 A.2022年5月1日
B.2022年5月3日
C.2022年5月20日
D.2022年7月1日

答案 C

解析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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