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重点工程项目拟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下列事件

admin2022-08-02  31

问题 某市重点工程项目拟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下列事件发生:事件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必须认真核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并为其完整性负责。事件2:某造价咨询企业接受了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认为最高限价不需保密,因此又拟接受该项目某投标人的委托,为其编制投标报价文件。事件3:投标人A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详细分析,经初步测算,拟投标报价9000万元。为了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造价工程师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估价作适当调整,调整前后数据详见表2-1。调整后,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事件4:投标人B在对招标文件分析中,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因此,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事件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投标人C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并详细说明了需调整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及相应总价。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事件6:由于该项目技术复杂,采取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A因心脏病突发,不得不更换为评标专家B。评标委员会主任安排专家B参加了第二阶段评标,并由专家B在评标报告上签字。问题:1.指出事件1~2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事件3中,投标人A运用了哪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不平衡报价后,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终值比原报价增加多少万元?(假定工程进度均衡进行,以预计的竣工时间为终点,月利率按1%计)3.事件4中,投标人B运用了哪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4.事件5中,投标人C运用了哪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得当?说明理由。5.事件6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事件1不妥。因为按现行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招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事件2不妥。在同一项目中,一个造价咨询企业只能为项目的一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不能同时接受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委托。问题2:该投标人运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将属于前期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单价调高,而将属于后期工程的装饰工程的单价调低,可以在施工的早期阶段收到较多的工程款,从而可以提高所得工程款的现值;而且这三类工程单价的调整幅度均在10%以内,属于合理范围。以竣工时点进行折现,F=A1(F/A,1%,6)(F/P,1%,18)+A2(F/A,1%,12)(F/P,1%,6)+A3(F/A,1%,6)结论: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后,终值增加了=9932.84-9889.56=43.28万元问题3:投标人B运用了多方案报价法,该方法运用不当,因为运用该报价技巧时,必须对原方案(本案例指业主的工期要求)进行报价,而该承包商在投标时仅说明了该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却并未报出相应的投标价。即该投标人没有对原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标书为废标。问题4:投标人C运用了突然降价法,该方法运用得当,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1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调整报价了。“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不妥,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问题5:评标委员会主任只安排评标专家B参加第二阶段评标的做法不妥。招标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被更换的成员已做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20462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