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工程项目由A、B、C三个分项工程组成,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中标人,合同

admin2022-08-02  29

问题 背景:某工程项目由A、B、C三个分项工程组成,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中标人,合同工期5个月。各月计划与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见表6-4,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作为材料预付款。预付款从工程开工后的第2个月开始分3个月均摊抵扣。 (2)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方每月支付承包方应得工程款的90%。 (3)措施项目工程款在开工前和开工后第1个月末分两次平均支付。 (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减少)计划完成工程量的15%时,该分项工程超出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5(或1.05)。 (5)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2%计取,其他项目费20.86万元,其中暂列金额100000元,规费综合费率7.5%(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税金率9%。 表64各月计划(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表问题: (1)工程合同价为多少万元? (2)列式计算材料预付款、开工前承包商应得措施项目工程款。 (3)计算第1、2月造价工程师应确认的工程支付款各为多少万元? (4)假定该工程实际发生的措施费与计划一致,暂列金额中只在4月份支付了承包商索赔款6万元,其他费用均与计划一致,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造价及质量保证金。 注: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选项

答案

解析 [解析] 问题(1):
分项A:(500+600)*180=19.80(万元);分项B:(750+800)*480=74.40(万元);分项C:(950+1100+1000)*375=114.38(万元); 工程合同价=(分项+措施+其他)×(1+规费费率)×(1+税率)
=[(19.80+74.40+114.38)×(1+2%)+20.86]×(1+7.5%)×(1+9%)=273.73(万元)
问题(2):
(1+7.5%)×(1+9%)=1.17175;材料预付款:(208.58+4.17+20.86-10)×1.17175×20%=52.40(万元)
开工前措施款:4.17×1.17175×50%×90%=2.20(万元)
问题(3):
1、2月份工程进度款计算:
第1月份:
630×180×1.17175×90%/10000+4.17×1.17175×50%×90%=14.16(万元)
第2月份:
A分项:630+600=1230(m3)<(500+600)×(1+15%)=1265(m3)
则(600×180)/10000×1.17175=12.65(万元)
B分项:750×480/10000×1.17175=42.18(万元)
A与B分项小计:12.65+42.18=54.83(万元)
进度款:54.83×90%-52.4/3=31.88(万元)
问题(4):
工程实际总造价=(分项+措施+其他)×(1+规费费率)×(1+税率)
=[(1230×180+1750×480+2550×375×1.05)/10000+4.17+10.86+6]×(1+7.5%)×(1+9%)=266.67(万元)
工程质量保证金=266.67×5%=13.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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