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承包商(乙方)于某年3月6日与某业主(甲方)签订了矿山项目施工合同。合同中规定

admin2022-08-02  24

问题 某承包商(乙方)于某年3月6日与某业主(甲方)签订了矿山项目施工合同。合同中规定甲方于3月14日提供施 工场地,竣工日期为12月31日,合同日历工期为292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5000元。乙方按时 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后,如期开工。该工程如期开工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甲方因故于3月24日才提供出全部场地,使工作A、B的开工时间推迟了10天,并分别窝工160、80个工作日;工作C未受到影响。 事件2:乙方与租赁商原约定工作D使用的某种机械于3月27日进场,但因运输问题推迟到4月26日才进场,造成工作D实际开工时间推迟10天,多用170个人工日。 事件3:在工作E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0天,多用140个人工日,其他费用增加15万元。【问题】 1.乙方能否就上述每项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试简述其理由。2.该工程计划的关键线路是什么?计划工期几天?实际情况怎样?3.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天数为多少天?4.由于总工期的延长,乙方可得到的工期奖励或工期罚款为多少?

选项

答案

解析 1.乙方能否就上述每项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试简述其理由。
答:事件1:可以提出赶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提供施工场地时间的延长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工作A又位于关键线路上。
事件2:不能提出补偿要求,租赁设备迟进场属于乙方的原因。 事件3: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但工期只能补偿10天。因为设计变更的责任在甲方,由此增加的费用
应由甲方承担;而由此增加的作业时间(20天)超过该工程的总时差10天,也就是说只影响总工期10天。
2.该工程计划的关键线路是什么?计划工期几天?实际情况怎样?
答:该合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④→⑥→⑦→⑧,计划工期为292天。 实际的关键线路和工期:将图中所有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均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计算结果表明:关键线路 变为两条:①→②→⑤→⑦→⑧;①→②→③→⑦→⑧,实际工期312天。
3.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天数为多少天?
答:实际工期312天,计划工期292天,总共延误20天。其中,因甲方延误提供场地致使关键工作A推 迟10天开始,影响总工期10天;乙方原因造成工作D延误10天,影响总工期10天。业主责任影响工作E延误 20天不在关键线路上,故不会影响总工期。故,该工程应罚款天数为312-292-10=10天。
4.由于总工期的延长,乙方可得到的工期奖励或工期罚款为多少?
答:总工期延误20天,其中有10天为乙方责任,应由乙方承担,故乙方不可能得到工期奖励,并根据 约定罚款,罚款金额为:10×5000=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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