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矿井采用一对立井开拓,副井进风、主井回风的通风方式。因扩建需要建设新副井,

admin2022-08-02  27

问题 某生产矿井采用一对立井开拓,副井进风、主井回风的通风方式。因扩建需要建设新副井,新副井的位置位于原工业广场边缘,距离原副井150m,为节约投资新副井未施工检查孔,而是采用了原副井的地质资料。新副井井筒直径6.5m,深度750m,表土段深度85m,采用普通法施工。该井筒井壁表土段为双层钢筋混凝土井壁,基岩段为单层普通混凝土井壁。该新副井由施工单位A承担,合同约定,混凝土由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单位与混凝土供应商B签订了混凝土供应合同。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显示表土段无流沙层,预计最大涌水量为15m3/h,基岩段550~580m处有一含水层,最大涌水量为130m3/h,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方式通过。其余含水层最大涌水量为12m3/h。基岩段施工中,为保证施工质量,项目部制定了质量保证措施,其中部分内容如下:采用金属液压整体下移模板砌壁,模板高度3600mm,模板直径6500mm;每次浇筑混凝土时随机抽取混凝土样本检查混凝土坍落度,并制作试块进行标准养护,做相应龄期压力试验;混凝土脱模后洒水养护时间不少于3d;混凝土采用底卸式吊桶运输。该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修订后付诸实施。井筒施工到360m时,发现280~298m段混凝土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施工到550m时施工单位采用了伞钻接长钻杆探水,探水深度为15m,发现钻孔涌水量很小,决定继续施工。施工到565m位置爆破时井筒突发涌水,涌水量瞬间达到140m3/h,2小时候回落到120m3/h,依然超过井筒排水能力60m3/h导致淹井事故发生。为此施工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井筒施工完毕后,井筒漏水量达到7.5m3/h,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壁后注浆处理,由此造成施工单位额外增加费用60万元,工期延长10d,施工单位就此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问题1.新副井采用原井筒的地质资料是否合理说明理由。2.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保证措施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修改3.针对280~298m段混凝土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应如何处理如果该段井筒需要返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混凝土供应商应如何应对4.淹井事故中,建设单位应当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说明理由。5.施工单位壁后注浆的费用和工期索赔是否合理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合理。因为井筒检查孔距离井筒中心不应超过25m。
2.质量保证措施中,模板的直径为6500mm不合理,模板的有效半径应比井筒设计半径大10~40mm;
洒水养护不少于3d不合理,应该为不少于7d。

3.针对该段混凝土工程,应首先进行混凝土无损检测或者是钻取混凝土芯样进行强度复测,如果合格则可以进行正常验收,如果仍不符合要求,则按实际条件验算结构的安全度并采取必要的补强措施。
如果该段井筒需要返工,则施工单位应该进行返工,并对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建设单位应该支持施工单位的相应索赔,并对混凝土供应商进行索赔。混凝土供应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监理单位应当协调三家单位,并对事件的根本原因进行调查并制定预防措施。

4.淹井事故中,建设单位应该拒绝事故单位的索赔。理由是:井筒涌水量瞬间达到140m3/h不是导致淹井事故的原因,导致淹井事故的原因是施工单位没按规定进行探放水,以及施工单位的排水能力不符合要求。

5.施工单位壁后注浆的费用和工期索赔是合理的,因为井筒漏水量7.5m3/h符合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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