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施工企业承担一地面建筑的基坑开挖: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

admin2022-08-02  39

问题   背景资料  某施工企业承担一地面建筑的基坑开挖: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5m,基坑北侧距基坑边缘4m处已有一栋三层永久建筑物,坑缘堆有施工单位的大量建筑钢材。基坑所处的地质条件为砂质土层,地下水位在地表以下4m。基坑设计采用钢板桩支护。施工前建设单位为节约工程投资,指示更改支护设计,只在基坑北侧采用钢板桩支护,其它部位采用无支护的垂直开挖方式。结果基坑南侧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大变形,且一直未被发现,最终部分坍塌。因施工单位未及时处理,结果又引起了更大面积的塌方。事后施工单位准备就基坑坍塌造成的损失向建设单位索赔。施工单位是否可对前后两次坍塌事故进行索赔?说明理由。如可索赔,施工单位应提出的主要索赔证据是什么?

选项 施工单位是否可对前后两次坍塌事故进行索赔?说明理由。如可索赔,施工单位应提出的主要索赔证据是什么?

答案

解析  可对第一次坍塌事故进行索赔,不可对第二次坍塌事故进行索赔。因第一次事故由业主改变设计造成;第二次坍塌是与施工方未及时处理并防止事故扩大有关(2分);索赔证据为建设单位的支护设计方案的变更指令(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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