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型铁路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具有铁路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某具有铁路施工总承包一

admin2022-08-02  40

问题 一大型铁路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具有铁路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某具有铁路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代号x)借用具有投标资格的A集团公司之名参与投标,并联合参与投标的B、C、D集团公司统一报价后A集团公司中标,X企业自行组织项目部进场施工并向A集团公司支付了一笔费用。同时暗地里将75%的工程分为三个整段分别分包给B、C、D集团公司。问题:1.在这次投标中A集团公司有什么违规行为?应作什么处罚?2.在这次投标中x企业有什么违规行为?应作什么处罚?3.在这次投标中B、C、D集团公司有什么错误行为?如何定性?4.中标后A集团公司有什么违规行为?应作什么处罚?5.中标后x企业有什么违规行为?应作什么处罚?

选项

答案

解析 1.A集团公司的行为属于转让、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违规行为,对其处罚是:责令改正,没收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X企业的行为属于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对其处罚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B、C、D集团公司有串标行为,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招投标法。
4.中标后A集团公司没有自己成立项目部,而是允许X企业自行组织项目部进场施工,并收取了费用,是转包工程的违规行为。应作的处罚是:责令改正,没收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5.中标后X企业暗地里将75%的工程分为三个整段分别分包给B、C、D集团公司,是违法分包的违规行为。应做的处罚是:责令改正,没收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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