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铁路工程专业承包企业A 为参加铁路一繁忙干线增建二线工程项目投标,与

admin2022-08-02  40

问题 背景资料铁路工程专业承包企业A 为参加铁路一繁忙干线增建二线工程项目投标,与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B 达成内部协议。协议中约定:A 企业以B 企业名义参加该项目投标,若中标,A 企业按中标合同额的5%向B 企业交纳工程管理费,全部工程由A 企业组织施工。投标过程中,A 企业为确保中标,又分别与投标人C、D、E 企业进行协商,并协调了投标报价和降价幅度,最终以2.3 亿元标价中标。为履行承诺,A 企业按约定向B 企业交纳了工程管理费,并将部分工程按每家5000 万元对应的工程量划分给C、D、E 企业。施工中,C 企业施工机械侵入营业线,延误客运列车行车2 个多小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问题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资质管理的规定,指出A、B 企业哪些行为是违法违规行为?对B 企业违法违规的行为在经济上如何处罚?2.根据《中华人民共争国建筑法》,B 企业允许A 企业以其名义承揽工程和A 企业将部分工程划分给C、D、E 企业的违法做法属什么行为?3.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C 企业造成客运列车延误行车属于哪类事故?事故责任由谁承担?按照安全与投标挂钩的规定,如何处罚?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A 企业以B 企业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属何种效力的合同?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
(1)A 企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投标时进行围标、串标。B 企业:出借企业资质;违规收取管理费。经济处罚:没收B 企业非法所得。出借资质处以合同额2%~4%的罚款。
2.
B 企业的行为属转包工程; A 企业的行为属违法分包工程。
3.
属行车大事故;其事故责任由B 企业承担; A、C 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停止B 企业半年投标权。
4.
该合同效力为可撤销的合同;因为它是以隐瞒、欺诈手段致使建设单位与其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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