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由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与两个分部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的结果应符合要求。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监理工程师在工序施工前应重点控制人、机、料、法、环,即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
3.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和检查的内容包括:
(1)开工前的检查。
(2)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控。
(3)重要部位的旁站监控。
质量检验采用:目测法、量测法、试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