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引调水工程施工投标最高限价8 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闸、渠道及管理设施等

admin2022-08-02  41

问题 某大型引调水工程施工投标最高限价8 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闸、渠道及管理设施等。招标文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版)编制,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条款如下:条款1: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提交的,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条款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3 天向招标人提交;条款3:联合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牵头人提交;条款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延续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 天止;条款5:签订合同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利息在扣除招标代理费后退还。事件二:某投标人A 提交的投标报价函及附件正本1 份,副本4 份,函明投标总报价优惠5%,随同投标文件递交了投标保证金。事件三:中标公示期间,第二中标候选人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经核查该项目已经竣工验收,但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中未销号;事件四:招标阶段,初设批复的管理设施无法确定准确价格,发包人以暂列金额600 万方式在工程量清单中明标列出,并说明若总承包单位未中标,该部分适用分包管理。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对管理设施公开招标,总承包单位参与投标,但未中标,随后发包人与中标人就管理设施签订合同。事件五:承包人已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支付条款中,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如下:条教1:工程建设期间,每月在工程进度支付中按3%比例预留,总额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条款2:工程质量保修期间,以现金、支票、汇票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款价款结算总额的5%,以银行保函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条款3:工程质量保证金担保期限从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条款4: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处理费用超过工程质量保证金数额的,发包人还可以索赔;条款5: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 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利息退回给承包人。问题:1.指出并改正事件一中不合理的投标保证金条款。2.事件三中,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诉程序是否妥当?调查结论是否影响中标结果,并分别说明理由。3.依据背景资料,指出事件1 中投标人A 投标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的做法。4.指出事件四中发包人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力法》(建质[2017]138 号)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事件五中质量保证金条款中不合理的条款有哪些?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妥之处一:条款2;
改正: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妥之处二:条款4;
改正: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有效期一致。
不妥之处三:条款5;
改正: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相应利息。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 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并附修改后的单价分析表( 含修改后的基础单价计算表) 或措施项目表( 临时工程费用表)。
3.不妥当。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不得再针对评标提出投诉;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投标人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不影响。工程已进行竣工验收,只需要相关部门出具相应证明可。
4.管理设施,发包人以暂列金额600 万的方式在工程量清单中明标列出不妥,在工程招标阶段已经确定的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项目,但又无法在当时确定准确价格,而可能影响招标效果的,可由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一个暂估价;
发包人与中标人就管理设施签订合同不妥,应由总承包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5.条款1,进度支付时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条款2,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条款3,工程质量保证金担保期限从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起算;
条款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 个工作日内核实后将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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