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合法方式,在该市城市规划区内,取得了一块

题库2022-08-02  38

问题 2010年8月,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合法方式,在该市城市规划区内,取得了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由B公司进行住宅小区建设,并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600万元,建设工期为16个月。B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了C施工单位,工程合同价为4000万元。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了E监理单位。B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融通资金,准备通过预售其建设的商品房,取得部分建设资金。B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委托C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预售商品房。预售期间,B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王某签订了书面预售合同,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00m2,并约定售房价格为3000元/m2。2012年1月,该住宅小区全部业主入住,并开展了物业管理。2012年2月,经确权登记,王某所预购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为107m2。2012年5月,该住宅小区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并重新选聘了D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如果王某不退房,王某所购商品房的总价款是(   )元。A.300000B.309000C.319000D.321000

选项 A.300000
B.309000
C.319000
D.321000

答案 B

解析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误差的处理方式中,“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②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之内(含3%)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③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王某所购商品房面积误差比为[(107-100)/100]×100%=7%,面积误差比在3%之内的3m2房价款由王某补足,而超出3%部分的4m2房价款由B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产权归王某所有。因此,王某所购商品房的总价款=103m2×3000元/m2=30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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