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严重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

最全题库2022-08-02  27

问题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严重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应处以(  )罚款。A.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B.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C.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D.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选项 A.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答案 B

解析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①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②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③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109978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