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现浇大底盘双塔结构,地下2层,1~4层裙房为商场(营业面积为15000m2),

练习题库2022-08-02  24

问题 某现浇大底盘双塔结构,地下2层,1~4层裙房为商场(营业面积为15000m2),以上12层塔楼为住宅(单幢塔楼建筑面积为14000m2),房屋高度56m。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类别为Ⅱ类,安全等级二级。结构除竖向体型收进外,其他均规则;裙房及塔楼的结构布置均属于典型的框架-剪力墙结构,裙房与塔楼具有明显的二道防线特征;规定水平力作用下,框架承受的倾覆力矩占总倾覆力矩的30%;地下室顶板(±0.00处)可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试问,关于构件的抗震等级,下列何项不正确?(  )A.第3层的塔楼周边框架柱抗震等级为一级B.第6层的塔楼周边框架柱抗震等级为二级C.第10层的塔楼周边框架柱抗震等级为三级D.第4层裙房非塔楼相关范围的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

选项 A.第3层的塔楼周边框架柱抗震等级为一级
B.第6层的塔楼周边框架柱抗震等级为二级
C.第10层的塔楼周边框架柱抗震等级为三级
D.第4层裙房非塔楼相关范围的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

答案 D

解析 (1)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3—2008)第6.0.5条条文说明、第6.0.11条条文说明,“商业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分别判断,按区段确定抗震设防类别”。商场营业面积15000m2>7000m2,1~4层商场为乙类;一个结构单元(单幢塔楼)内的建筑面积为14000m2<80000m2,塔楼为丙类;上部区段为丙类、下部区段为乙类,没有违反头重脚轻原则。
(2)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8.1.3条第2款,典型框架-剪力墙结构时,塔楼周边框架柱及剪力墙的抗震等级按框剪结构确定。
(3)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3—2010)第3.9.1条,商场为乙类,应提高一度按8度确定抗震等级。
(4)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3.9.3条表3.9.3:①非塔楼相关范围内的裙房,框剪结构,8度,H=20m,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为一级,故D项错误。②塔楼第10层,框剪结构,7度,H=56m,框架的抗震等级为三级,故C项正确;塔楼第3层,框剪结构,乙类按8度,H=56m,框架的抗震等级为二级;塔楼第6层,框剪结构,丙类按7度,H=56m,框架的抗震等级为三级。
(5)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 3—2010)第10.6.5条第2款,底部高度为20m>0.2×60=12m,应符合:①地面以上第3层属于体型收进部位以下1层,塔楼周边竖向构件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达到一级,故A项正确;②地面以上第6层属于体型收进部位以上2层,塔楼周边竖向构件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达到二级,故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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