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赋予持有一定股份的股东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资格题库2022-08-02  32

问题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赋予持有一定股份的股东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A:3%;5B:5%;10C:5%;5D:3%;10

选项 A:3%;5
B:5%;10
C:5%;5
D:3%;10

答案 D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赋予持有一定股份的股东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82809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