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1)错误。此案属于不公开审理案件,因为《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 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2)正确。本案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1 0 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3)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必须是存在诉讼权利能力的人。本案中的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民事权利能力终止,任何人包括他的妻子都不能以他的名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不过,王某之妻作为王某的继承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成为民事原告人,从而成为本案的当事人。(4)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一审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三)》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必须在被告人到庭的情况下开庭审判。这样被告人有申请回避、发问质证、申请调取新证和申请重新鉴定、辩护、最后陈述等一系列的诉讼权利方能得到最终行使。本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在逃,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被告人在逃的,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案犯归案。如果被告人在逃或者被告人有严重疾病无法到庭接受审判,人民法院不应对其缺席审判。
2.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 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3)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4)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5)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6)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3.本案的当事人有被害人王某,被告人胡某某,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王某之妻刘某。其他诉讼参与人有王某的法定代理人、证人赵某等5人,以及辩护人、鉴定人等。
4.区人民法院不得以未对犯罪嫌疑人逮捕为由将案卷退回区人民检察院。因为《刑事诉讼法》第1 8 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