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赵某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赵某将海洛因从缅甸带到中国的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赵某将海洛因卖给17岁的李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由于其将毒品贩卖给未成年人,应当从重处罚。
因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赵某有走私和贩卖行为,所以就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一罪,而不是数罪并罚。
赵某在安检时抗拒检查,将检查人员打倒而逃走的行为并不单独构成犯罪。因为《刑法》规定走私毒品过程中以暴力抗拒检查的行为并不单独构成妨害公务罪,而只是走私毒品罪的加重情节。赵某6年前的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但是由于其行为所属的量刑幅度最高法定刑为3年,其追诉时效为5年,因此在6年后不再追诉。
2.刘某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应当数罪并罚。
刘某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的行为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刘某将赵某藏匿在自己住处的一密室里,构成窝藏罪。
刘某将陈某藏匿在家中的行为构成窝藏罪。
由于在刘某家中搜出毒品,刘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3.购买毒品不成立犯罪,故李某无罪。
注意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包庇犯,另外,将毒品贩卖给未成年人的,应当从重处罚。本案中赵某的盗窃行为因过了追诉时效而不予追究是容易被忽视的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