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乙是大学室友关系密切。乙遭遇金融危机导致生活潦倒甲与其妻子商议后决定赠与其一
甲、乙是大学室友关系密切。乙遭遇金融危机导致生活潦倒甲与其妻子商议后决定赠与其一
资格题库
2022-08-02
78
问题
甲、乙是大学室友关系密切。乙遭遇金融危机导致生活潦倒甲与其妻子商议后决定赠与其一套房屋。但为了避免他人议论于是与乙商定对外宣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办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办理过户登记前甲享有任意撤销权B.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C.如果办理过户登记后甲、乙酒后发生口角乙过失致甲死亡甲的继承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撤销赠与D.在C项情形下如果乙已经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甲的继承人在撤销合同后均可请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选项
A.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办理过户登记前甲享有任意撤销权
B.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如果办理过户登记后甲、乙酒后发生口角乙过失致甲死亡甲的继承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撤销赠与
D.在C项情形下如果乙已经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甲的继承人在撤销合同后均可请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答案
D
解析
《民法典》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本题中由于甲乙之间真实的意思是赠与且无不合法之处故赠与合同有效且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A项正确。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串通虚伪的意思表示此合同无效故B项正确。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民法典》第664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本题中如果受赠人乙致甲死亡此时甲的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故C项正确。
在甲的继承人行使撤销权将赠与合同撤销后如果乙已经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要看第三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如果构成善意取得甲在撤销后不能主张第三人返还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7085.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7年真题)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的国债期货交易采用实物交割。(
(2017年真题)9月10日,白糖现货价格为6200元/吨,我国某糖厂决定利用国
(2017年真题)在中国境内,参与金融期货与股票期权交易前需要进行综合评估的是(
(2018年真题)我国期货交易所中采用分级结算制度的是()。A.中国金融期
(2017年真题)我国期货交易所总经理具有的权力不包括()。A.决定期货交
(2018年真题)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中由()来决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A.会员
(2021年7月真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得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017年真题)从期货交易所与结算机构的关系来看,我国期货结算机构属于(
(2017年真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了国债期货、股票指数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品种
(2017年真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
随机试题
MeltzoffandMoorereportedexperimentsshowingthathumannewbornspossess
TheEffectivenessofaPerson1.believethereisnosuchthingas
Doorsandwindowscan’tkeepthemout;airportimmigrationofficerscan’tst
下列对淮海战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是由中原野战军和东北野战军合力进行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A.重新测算安全验算结果
以下关于乙酰胆碱受体的表述,错误的是A.M乙酰胆碱受体可分为M1、M2两种亚型
黄田村系某县西侧城郊结合部的一个村庄,村东侧建有一处公园,村西北侧建有一座工厂,
按寄生方式分类,计算机病毒的类型有()。 A.文件型B.操作型 C
关于CM承包模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高度是()m。A.6 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