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2018年真题)2018年5月,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张某持有公司80%的股权,
(2018年真题)2018年5月,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张某持有公司80%的股权,
题库
2022-08-02
47
问题
(2018年真题)2018年5月,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张某持有公司80%的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某持有公司7%的股权。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张某认为甲公司应当与乙公司合并,遂提议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但因准备匆忙,在会议召开前五天才通知李某。股东会会议中持有公司90%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合并,3%表决权的股东反对,最终通过了与乙公司合并的决议,李某拒绝在决议上签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主张该决议无效B.李某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款回购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权C.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要求撤销该决议D.如果李某针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提起相关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
选项
A.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主张该决议无效
B.李某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款回购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权
C.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要求撤销该决议
D.如果李某针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提起相关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股东会决议的撤销及股东回购权的行使,为重要考点。
《公司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该规定属于股东的意思自治,为合法有效的约定。《公司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的决议在内容上并无违法之处,因此,A选项错误。
《公司法》第74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本题中,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合并的决议,但李某并未对该决议投反对票,而是投了弃权票,不符合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条件,故李某无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款回购其股权。所以B选项错误。
《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法解释(四)》第4条规定: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民法典第八十五条、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甲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未提前十天通知股东李某,属于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存在轻微的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李某不可以因此撤销该决议,故C选项错误。
《公司法解释(四)》第3条规定: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故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6475.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6年真题)期权按照标的物不同,可以分为金融期权与商品期权,下列属于金融期
(2020年真题)基于商品期货的跨品种套利可分为相关商品期货合约之间的套利以及原
(2017年真题)以下关于蝶式套利的描述,正确的有()。A.实质上是同种商品跨
(2016年真题)在正向市场上,投资者预期近期合约价格的()适合进行牛市套利。
(2016年真题)下列关于期现套利的说法,正确的有()。A.期现套利同时涉及期
(2017年真题)在正向市场中买近卖远的牛市套利交易最突出的特点是()。A.投
(2020年真题)跨市套利原理是利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的不合理价差而获益的投
(2020年真题)4月8日,5月份、7月份和10月份焦炭期货合约价格分别为131
(2017年真题)下列属于套期保值者特点的有()。A.买卖期货合约的方向比较稳
(2017年真题)下列对套期保值者的描述正确的是()。A.熟悉品种,对价格预测
随机试题
A. B. C. D.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微博、微信风生水起,客观上推动并提升了地方
首席审计执行官采用一种风险评估模型来制订年度审计计划。以下首席审计执行官所采取的
预防哪种传染病对预防结核病有较大意义A、猩红热 B、肝炎 C、麻疹
A.谵语 B.呓语 C.独语 D.郑声 E.口吃心气大伤可见
房地产买卖过程中,买受人因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较大而退房的,房地产
属于短效苯二氮类的药物是A.三唑仑 B.艾司唑仑 C.劳拉西泮地收育 D.
对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等有特别要求的混凝土制备,应实施( )。A.见证取样 B.抽
背景: 某二级公路,全长9.32km,全路段的石方爆破主要集中在K2+300~
现金等价物的短期投资必须满足的条件是()。A、期限短 B、流动性强 C、易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