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真题)汤某设宴为母祝寿,向成某借了一尊清代玉瓶装饰房间。毛某来祝寿时

最全题库2022-08-02  27

问题 (2017年真题)汤某设宴为母祝寿,向成某借了一尊清代玉瓶装饰房间。毛某来祝寿时,看上了玉瓶,提出购买。汤某以30万元将玉瓶卖给了毛某,并要其先付钱,寿典后15日内交付玉瓶。毛某依约履行,汤某以种种理由拒绝交付。毛某诉至甲县法院,要求汤某交付玉瓶,得到判决支持。汤某未上诉,判决生效。在该判决执行时,成某知晓了上述情况。对此,成某依法可采取哪些救济措施?A.以案外人身份向甲县法院直接申请再审B.向甲县法院提出执行异议C.向甲县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D.向甲县法院申诉,要求甲县法院依职权对案件启动再审

选项 A.以案外人身份向甲县法院直接申请再审
B.向甲县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C.向甲县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D.向甲县法院申诉,要求甲县法院依职权对案件启动再审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执行程序中案外人的救济途径,为重要考点。
①首先应当厘清本案中的法律关系和主体地位,该玉瓶的所有权人是成某,成某与汤某之间系借用关系;之后汤某将该玉瓶卖给了毛某,因汤某未依约交付,毛某将汤某诉至法院,后汤某败诉。在法院依据该生效判决进行执行的过程中,玉瓶的真正所有权人成某在得知相关情况,作为案外人,成某可以选择的救济途径包括:
a.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的,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请求法院停止或变更执行,因此成某可以向甲县法院提出执行标的异议,选项B的说法正确。
b.如果在汤某与毛某之间诉讼进行的过程中,成某就得知了相关情况,那么他可以作为有独三提起参加之诉,但成某得知相关情况是,法院已经作出了生效裁判并进入了执行程序,因此成某作为本身可以作为有独三参诉的人,有权提起第三人的撤销之诉,此时以成某作为原告,汤某和毛某作为共同被告,选项C的说法正确。
c.成某不是买卖合同诉讼的当事人,因此无权直接申请再审,成某作为案外人若想申请再审,必须先提出执行标的异议,如果法院裁定驳回了成某的执行异议,他才可以案外人身份申请再审,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
②但成某可以向法院申诉,为法院提供线索,从而可能促使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
③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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