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真题)甲、乙两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面包券。双方交割完

题库2022-08-02  38

问题 (2015年真题)甲、乙两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面包券。双方交割完毕,面包券上载明“不记名、不挂失,凭券提货”。甲公司将面包券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因未付款等原因被判处合同诈骗罪。面包券全部流入市场。关于协议和面包券的法律性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面包券是一种物权凭证B.甲公司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协议C.如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停止兑付面包券,乙公司应停止兑付D.如某顾客以合理价格从张某处受让面包券,该顾客有权请求乙公司兑付

选项 A.面包券是一种物权凭证
B.甲公司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协议
C.如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停止兑付面包券,乙公司应停止兑付
D.如某顾客以合理价格从张某处受让面包券,该顾客有权请求乙公司兑付

答案 D

解析 ①有价证券,是设定并标表持券人有权行使一定财产权利,并能够流通的一种书面凭证。物权凭证和债权凭证均属有价证券。物权凭证(如提单),是标表持券人享有物权的有价证券;债权凭证(如电影票),是标表持券人享有债权的有价证券。
②本题中的“面包券”,是设定并标表持券人有权请求义务人(乙公司)交付一定数额面包并移转面包所有权之债权的有价证券,系债权凭证,而非物权凭证。故A选项错误。
③因遭受诈骗,甲公司将面包券转让给张某后,张某未支付对价,甲公司只能请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主张因遭受欺诈而撤销与张某的转让合同。但甲公司无权以此为由主张解除与乙公司的面包券购买协议(原因有二:第一,“双方交割完毕”表明该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第二,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解除事由)。故B选项错误。
④如同金钱,“无记名有价证券”适用“占有即所有规则”,即无记名有价证券的持券人有权行使证券标表的权利,义务人无权拒绝。题中的面包券“不记名”,表明其属无记名有价证券;“不挂失”表明证券标表的权利不能被发行人废止。因此,即使甲通知乙停止兑付,面对持券人的兑付请求,义务人乙公司亦无权停止兑付。故C选项错误。⑤无记名债权凭证标表之权利的转让,以交付为生效要件。若某顾客从张某处受让面包券,并完成面包券的交付,则该面包券上标表的债权即让与给该顾客享有。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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