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甲公司向俄罗斯乙公司出口一批速冻果菜,价格条件是每公吨CIF(圣彼得堡)

题库2022-08-02  41

问题 中国浙江甲公司向俄罗斯乙公司出口一批速冻果菜,价格条件是每公吨CIF(圣彼得堡)1346美元。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由中远公司“天境”轮承运,中远公司在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提单载明受《汉堡规则》调整)。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部分速冻果菜变质。经在目的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运输中受热化冻迹象。经分析认为该批果菜在速冻之前已经存在品质不良所致。根据国际经济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关于本案的下列哪一判断为正确?A.俄罗斯乙公司有权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B.俄罗斯乙公司有权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C.俄罗斯乙公司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已投保D.俄罗斯乙公司应自行承担货物损失,因为货物变质发生在风险转移之后

选项 A.俄罗斯乙公司有权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俄罗斯乙公司有权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
C.俄罗斯乙公司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已投保
D.俄罗斯乙公司应自行承担货物损失,因为货物变质发生在风险转移之后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保险人的免责事由,为重要考点。
本案货物损失属于卖方交付的货物本身存在质量缺陷,承运人无过失可免责,选项A错误;卖方应对此承担质量担保义务,选项B正确、D错误;本案货物内在缺陷属于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选项C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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