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05年9月1日向专利局提交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并于2007年9月1

资格题库2022-08-02  25

问题 甲于2005年9月1日向专利局提交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并于2007年9月1日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局于2007年9月11日对该实用新型专利予以公告。问,甲的该项专利权何时终止?A.2015年9月1日B.2017年9月1日C.2017年9月11日D.2025年9月1日

选项 A.2015年9月1日
B.2017年9月1日
C.2017年9月11日
D.2025年9月1日

答案 A

解析 《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据此,甲的该项专利权的期限自2005年9月1日起计算,至2015年9月1日终止,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406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