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人后的第5
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人后的第5
题库
2022-08-02
69
问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吴某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人后的第5个月卖出,获利600万元。关于此收益,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B.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C.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D.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选项
A.该收益应当全部归公司所有
B.该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C.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D.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收益的诉讼
答案
D
解析
考查董事违法行为的归入权以及股东代表诉讼。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第44条,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ABC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中股东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83902.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这些世界最著名的股票指数中,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与日经225股价指数的编制采用加
通过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交易,可以规避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影响。()
股指期货合约与股票一样没有到期日,可以长期持有。()
在这些世界最著名的股票指数中,()的编制采用算术平均法,而其他指数都采用加权平
与股票现货市场上的投机相比,在股指期货市场投机的好处有()。A.所需资金量少
某组股票现值为100万元,预计两个月后可收到红利1万元,当时市场年利率为12%,
若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IF1703的价格是2100点,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是1
某投资者在3个月后将获得一笔资金,并希望用该笔资金进行股票投资。但是,该投资者担
某投机者2月10日买入3张某股票期货合约,价格为47.85元/股,合约乘数为50
沪深300指数期货对应的标的指数采用的编制方法是()。A.简单股票价格算术平均
随机试题
Readthistexttakenfromanarticleaboutsomekeyaspectsofoperationsmanage
Inthepast,Americanfamiliestendedtobe______.[br][originaltext]Inth
[originaltext]M:Hello.ThisisTomDavis.IhaveanappointmentwithMrs.Jone
形象是生活特征、自我情感特征和形式特征(规范)的三维一体。当这三个要素形成一个结
潜水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应小于(),且不得承受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导入新课 请学生观察玻璃缸内的水绵和盆栽的葫芦藓。 提出问题:它们的生活环境有何不同?当学生答出:水绵生活在水中,葫芦
按照我国的会计准则对于租赁分类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如果承租人有
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能操作人员以及其他各类人员,凡是接受过高等教育或
(2019年真题)直径600mm,长度6000m的气体管道冲洗方法为()。A.氢
下列质量风险对策的论述,不正确的有()。A.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可能发生的水灾,属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