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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
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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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44
问题
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选项
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答案
B
解析
【考点】监护人的设立【详解】《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民通意见》第13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本题中,甲十五岁,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首先应为其父母,故选项A、D错误。《民通意见》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一)、(二)、(三)项或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故选项B正确。《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据此条,选项C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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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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