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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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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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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案件宣判后,人民法院需要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A.送达判决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B.法院给张某送达判决书时,张某拒绝签收,法院把判决书留在张某的住所,拿出手 机录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C.经李某同意,人民法院采用电子邮件,将判决书送达至李某的电子邮箱中D.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送交天虹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由其诉讼代理人签收
选项
答案
ABD
解析
A、B、D
考点:送达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所以A项的说法正确。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名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 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因此B项的做法正确。第87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因此C项的做法错误。第85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达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因此D项的做法正确。 案选择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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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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