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

免费题库2022-08-02  71

问题 (2016年真题)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虚假广告,予以行政处罚。豪美公司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省工商局受理。 ??如省工商局在复议时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4项规定的“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情形,亦属发布虚假广告,在改变处罚依据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公司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被告为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局B.被告为省工商局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D.省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选项 A.被告为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局
B.被告为省工商局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答案 AC

解析 “复议改变”,仅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否则,属于复议维持。本题中,复议机关在改变原机关市工商局处罚依据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此属于复议维持。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可见,因为本案属于复议维持,所以,如果豪美公司不服而起诉的,应当以原机关市工商局和复议机关省工商局为共同被告。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从法院地域管辖的角度来看,经过行政复议案件,无论复议结果为何,当事人不服而起诉的,原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故本案中,豪美公司在复议之后提起诉讼,市工商局所在地和省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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