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真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

题库2022-08-02  48

问题 (2015年真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这一解释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B.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C.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D.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

选项 A.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B.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
C.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
D.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

答案 ABC

解析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规定的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目的在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使其更快地回归正常社会体系之中,同时也赋予了被害人相应的权利保障被害人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但是又限制被害人通过提起自诉的方式进行权利救济,其目的就是在于保障未成年嫌疑人的身心健康,促进其转化。综上,ABC三项说法正确。公诉独占主义的意义是所有的犯罪进行起诉都由检察机关承担,并且由代表国家的检察官具体行使公诉权。本题题目并未体现刑事公诉独占主义,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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