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真题)关于自首、立功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盗窃后回家途中,

资格题库2022-08-02  45

问题 (2021年真题)关于自首、立功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盗窃后回家途中,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问,如实交代了盗窃事实。因甲身上无确切身份证明,便冒用了其堂兄的姓名。甲不成立自首B.乙犯罪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让其哥哥李某寻找、劝说在逃人员张某、陈某归案,两人听劝后从藏匿的山区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乙的行为属于协助抓捕型的立功C.丙犯罪后被捕,揭发张某故意杀害了李某,经警方查证,张某杀死李某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丙的行为属于立功D.丁体内藏毒品,在机场登机时被公安人员盘査,其随即交代体内藏毒的事实,丁不构成自首

选项 A.甲盗窃后回家途中,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问,如实交代了盗窃事实。因甲身上无确切身份证明,便冒用了其堂兄的姓名。甲不成立自首
B.乙犯罪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让其哥哥李某寻找、劝说在逃人员张某、陈某归案,两人听劝后从藏匿的山区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乙的行为属于协助抓捕型的立功
C.丙犯罪后被捕,揭发张某故意杀害了李某,经警方查证,张某杀死李某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丙的行为属于立功
D.丁体内藏毒品,在机场登机时被公安人员盘査,其随即交代体内藏毒的事实,丁不构成自首

答案 C

解析 甲仅因形迹可疑被盘向时如实交代盗窃事实,其盗窃犯罪并没有为司法机关所掌握,符合主动投案的自首条件,甲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节约了司法成本,也符合自首的第二个条件。尽管在交代其个人身份情况时,冒用他人姓名,但是,个人真实姓名属于犯罪人事实,不属于其所犯盗窃罪的事实内容,对于这样的事实没有如实交代,不影响对盗窃罪行的认定,不影响自首的成立。A项错误。
立功的主体原则上应限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立功具有“亲为性”的特征。其亲属“协助立功”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具有立功表现。司法解释所列举的“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要求是将重要信息向司法机关提供,之后由司法机关前往抓获。这体现出对立功持谨慎认定的态度,立法不鼓励“私力缉凶”这一冒险方式,以免发生新的悲剧。B项李某规劝同案犯投案,既不是在司法机关的安排下进行,也不是将同案犯藏匿信息告知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前往抓获。乙的行为不成立立功。B项错误。
丙的行为属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立功。因此C项正确。
丁携带毒品的罪行尚未被公安机关发觉,只是因形迹可疑受到公安人员的盘问时如实交代了自己体内藏有毒品的罪行,此行为应当视为主动投案,其行为构成自首。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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