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

最全题库2022-08-02  44

问题 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选项 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答案 BCD

解析 ①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在我国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两高的司法解释,以及国务院及主管部门的行政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本题中的解释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是正式解释、有权解释,不是学理解释。
②C选项正确。《立法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③D选项正确。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该解释只是对“信用卡”下了定义,故为文理解释。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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