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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在其与税务局的行政诉讼案开庭结束后,从高中同学处得知了该案主审法官李某的妻
张先生在其与税务局的行政诉讼案开庭结束后,从高中同学处得知了该案主审法官李某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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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58
问题
张先生在其与税务局的行政诉讼案开庭结束后,从高中同学处得知了该案主审法官李某的妻子与税务局的代理人韩小姐有表亲关系的情况,于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应驳回张先生关于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B.人民法院应批准张先生关于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C.李某在获知其妻子与韩小姐的关系后,应主动申请回避,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李某参与本案的工作D.张先生在回避申请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选项
A.人民法院应驳回张先生关于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
B.人民法院应批准张先生关于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
C.李某在获知其妻子与韩小姐的关系后,应主动申请回避,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李某参与本案的工作
D.张先生在回避申请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答案
A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
《行诉解释》第7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明显不属于法定回避事由的申请,法庭可以依法当庭驳回。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回避申请最晚应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否则法院应驳回回避申请,A项正确、B项错误。只有被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工作人员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主动申请回避不受此限,故C项错误。D项错在“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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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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