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题库
2022-08-02
61
问题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A.根据当事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B.对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所在国法律允许或者经所在国同意的,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C.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D.当事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选项
A.根据当事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B.对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所在国法律允许或者经所在国同意的,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C.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D.当事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司法协助中的送达制度。《刑诉解释》第495条专门对涉外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作了规定,根据本条的相关规定,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采用下列方式:(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中国籍当事人,所在国法律允许或者经所在国同意的,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当事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可以向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当事人是外国单位的,可以向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图法律允许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目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未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送达;(7)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ABCD均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9405.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下列说法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在
代表人诉讼中,当事人一方人数在起诉时不确定,对于代表人的选定哪一项说法正确:A.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一项可以成为当事人:A.个人合伙 B.死者 C.村民
下列关于小额诉讼程序的说法,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有:A.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小
在民事诉讼中,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关于撤诉,下列那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甲公司获得一项智能手机显示屏的发明专利权后,将该技术以在中国大陆独占许可方式许可
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
当事人可对某些诉讼事项进行约定,法院应尊重合法有效的约定。关于当事人的约定及其效
民事诉讼与民商事仲裁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但两者在制度上有所区别。下列哪些
甲起诉与丈夫乙离婚,同时主张抚养小孩、分割房屋和存款。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
随机试题
ThesuspectinadeadlyshootingataFloridaairportusedagunthathehadsto
钻孔灌注桩施工的主要工序正确的是()。A.钻孔→埋设护筒→钻机就位→清孔→
女性,30岁,月经稀发两年。腹腔镜检查发现双侧卵巢增大,表面光滑,白膜增厚硬化,
AmericanstudentsandAmericans________
2014年前9个月江苏钢材产量稳步增长。其中1~2月产量为1932万吨,累计同比
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出现颈痛、双手感觉异常和力量减弱、腱反射亢进、霍夫曼征阳性,应首
古代普遍推行的教学组织形式是()。(2009年,云南)
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的说法,正确的有()A:项目申请报告是政府行政许
三十一、女性,60岁,反复咳嗽、咳痰25年,心悸、气促、下肢间歇性水肿3年,病情
关于施工许可的说法,正确的是()。A.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小型工程限额的调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