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关于财产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确定财产刑的数额.应根据犯罪人犯罪所得
关于财产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确定财产刑的数额.应根据犯罪人犯罪所得
admin
2022-08-02
83
问题
关于财产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确定财产刑的数额.应根据犯罪人犯罪所得数额来确定,犯罪所得数额越大,财产刑的数额也会越大B.确定财产刑的数额,应考虑犯罪人的财产状况和执行能力C.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D.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可以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执行,不能减免
选项
A.确定财产刑的数额.应根据犯罪人犯罪所得数额来确定,犯罪所得数额越大,财产刑的数额也会越大
B.确定财产刑的数额,应考虑犯罪人的财产状况和执行能力
C.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D.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可以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执行,不能减免
答案
CD
解析
A项错误。财产刑包括罚金刑和没收财产这两种附加刑。其中,没收财产限于罪犯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与犯罪所得数额的大小无关。
B项错误。就像A项对财产刑的内容的介绍。没收财产的数额是由罪犯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本身决定的,不是由法官自由裁量确定的。因此,不能笼统地说,确定财产刑的数额,应考虑犯罪人的财产状况与执行能力。
C项正确。我国《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D项正确。罚金与没收财产的特征不同。罚金可以罚未来挣的钱,所以可以分期缴纳,可以减免。但没收财产限于罪犯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属于罪犯当下现有的财产,故只能一次性执行,而且不能减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8471.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A: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
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
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在
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
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
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
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
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
张某诉江某财产所有权纠纷案经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案外人李某向法院主张对该项财产享有
随机试题
______intime,thepillswillbeeffective.A、TakenB、TakingC、TakeD、TotakeA药
HowtowritecontactdetailsinyourCV? Printyournameinlargelet
公元494年,北魏统治者为了加强对中原的控制,将都城迁至( )A.长安 B.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满意,就同一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女性,21岁。心慌、多汗,多食、消瘦4月余。体检:甲状腺Ⅱ°肿大,右上极可闻及血
夙兴夜寐∶闻鸡起舞A.洞若观火∶门庭若市 B.首鼠两端∶迟疑不决 C.万马齐
学习者如果把学习成败归因于自身内在因素、则学习结果不会对其自我意象产生影响。(
防止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的药物是A.维生素B12 B.达肝素钠 C.香豆素类
(2019年真题)压力机危险性较大,其作业区应安装安全防护装置、以保护暴露于危险
后张法预应力施工(有粘结)施工中,预应力楼盖最后张拉的钢筋为()的预应力筋。A.
最新回复
(
0
)